中国青年网

就业创业

首页 >> 综合资讯 >> 正文

辞职了能申领失业保险吗?上海支付标准多少?

发稿时间:2021-11-04 16:28:00 来源: 东方网

  答: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有具体的限制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目前网上和线下都可以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线下即通过就近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办理,线上则可以通过上海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保险服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随申办App“我”的页面-“不见面办理”专栏,找到相关事项办理。

  在随申办App“我”的页面中,找到“不见面办理”专栏,找到相关事项,仔细查看办理须知,确认后点击“我已知晓,立即办理”。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提交”,也可以实现“零材料、零跑动”掌上办理业务。

  申领时需要提供劳动手册、失业保险登记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身份证原件以及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等材料。

  目前,上海失业保险金按下列标准计发: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1895元/月;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516元/月;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1240元/月。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因违法活动致死的不能领取。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两倍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以本市最低工资基数为标准,供养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2个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的,给付12个月。申领抚恤金时,须提供被供养人符合被供养条件的证明。

  如果找到工作,不需要申领失业保险金了,则可以至申领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以及根据停止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提供的相应申办材料(具体可至失保窗口咨询)。

责任编辑: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