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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申领实体社保卡后需要做什么……@“呼噜”、“落日の余晖”……您的问题,权威解答来啦!

发稿时间:2023-07-06 10:39:00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网民“金多宝”:

  对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国家有什么支持政策和举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关系民生改善、财富创造和高质量发展。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将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积极促进市场化就业。对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提供社保补贴支持。对有意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离校2年以上的未就业毕业生,可在全国统一失业登记服务平台或本地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促进失业人员就业的支持政策。

  二是加大就业服务保障。针对毕业生求职就业需要,推出“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实施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动员用人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岗位实践锻炼,提供见习补贴支持,帮助提升实践经验。组织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助力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就业,提供培训补贴支持。

  三是扎实开展就业帮扶。对于离校后没有就业的毕业生开展实名帮扶,针对就业需求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见习培训等实名帮扶,确保服务不断线。对低保家庭、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未就业毕业生实施结对帮扶,提供专项服务。对长期失业的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帮助尽快融入市场。

  网民“呼噜”:

  大学毕业后,我的档案去哪儿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其中,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网民“太阳花”:

  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有哪些项目?哪些人可以参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职业能力建设司:

  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均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脱贫人口及脱贫家庭子女(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参加。

  网民“Evelyn想长高女士”:

  在境外留学,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国内缴纳社保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按现行有关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网民“修心”:

  失业后找到工作,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网民“无名”: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网民“无情”: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网民“清风向阳”:

  社保卡可以跨省使用吗?如果丢失,可以异地重新申领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由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发行和应用工作,技术标准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可以实现全国通读。在2016年启动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应用中,已实现社保卡全国通用。

  社保卡普遍实现了省内跨地市线下异地办理,大部分地区还开通了社保卡的线上申领服务。全国统一的社保卡“跨省通办”服务已上线,群众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掌上12333APP等渠道,在线办理社保卡补换、社保功能启用、临时挂失、制卡进度查询等“跨省通办”服务,线上提交申请,卡片邮寄到家。

  网民“落日の余晖”:

  如何申领实体社保卡?领取社保卡后需要做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申请人可以自行通过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网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社保卡服务银行或者线上服务平台申领社保卡,或者通过参保单位、学校等代办机构代为申领。

  全国统一的社保卡“跨省通办”服务已上线,群众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渠道,在线办理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制卡进度查询等“跨省通办”服务,线上提交申请,卡片邮寄到家。

  领取社保卡后,应当通过“跨省通办”服务或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启用社会保障功能,并到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

  网民“huang小黄”: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线上办理退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均能够通过线上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具体需按退休所在地人社部门的规定流程办理。

  方法一:登录退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找“退休打包一件事”等关键词,按提示操作提交申请。

  方法二:拨打退休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选择人工服务,咨询办法后进行线上办理。

  网民“Fionzly”:

  被认定工伤如何申领相关待遇?申领流程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工伤职工享有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因工致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协议机构与经办机构已实现直接联网结算的,由经办机构根据规定进行网上审核;未实现直接联网结算需申请手工报销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应持当地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关伤残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工伤(亡)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应持当地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关因工死亡待遇。

  网民“洛书”: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未明确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责任编辑: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