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求职就业 务必做到“五好”
发稿时间:2024-02-26 15:03:00 来源: 中国妇女报
■ 潘家永
元宵节过后,各地陆续进入招工旺季,很多人将踏上求职之路。为防止被虚假招工信息“套路”,误踩各种招聘陷阱,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务必做到以下“五好”。
职业中介要找好
小唐在求职时,网上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招工信息中有适合自己的岗位。通过电话联系好时间地点后,便前去面谈。洽谈时,中介公司保证小唐能顺利入职,但须交服务费和建档费计1098元。“因为经验不足,我就相信了对方的说法。”小唐说。然而交费后工作一直未得到落实,该中介公司也不做任何回复,小唐这才意识到被骗。
点评
劳动者应尽量到当地政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如果到经营性职业中介机构求职,则应当做到“三看”:一看有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二看有无公司章程和固定服务场所;三看在服务场所是否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事项。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要查看有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在其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不得向个人收取押金,或者以担保等名义变相收取押金。因此,若遇到职业中介机构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时,如建档费、报名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等,应该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向人社部门举报或者报警。
招聘信息要看好
小沈到一家研发销售保健器材的公司应聘,该公司称只要按要求开展营销工作,就可轻松月入万元,半年后即可以晋升为区域销售经理。然而入职后,小沈每天的工作就是拨打推销电话,只有推销出一款售价为28888元的保健床垫,才能拿到工资。工作半个月后,小沈担心该公司是骗子公司,就递交了辞职报告。
点评
在找工作时,应先通过企业官网、媒体报道、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渠道查询用人单位的资信、发展情况等,做出合理判断。发现以下一些特殊信号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一是薪资水平远高于行业水平。在企业为自己开出高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初步了解当前岗位的市场薪资水平,然后结合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冷静分析是否明显有违常理。二是招聘信息有夸大或虚假宣传情况。少数企业在招聘中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业务范围、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宣称“工作轻松,月入万元不是梦”“半年圆你买房买车梦”等。对此,求职者应注意核对企业的工商信息、投资者信息等,谨防被“忽悠”。三是美化岗位。有的单位玩弄文字游戏,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模糊处理,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对此,不要盲目轻信。对长时间大量招聘、离职率高的公司,要提高警惕。
劳动合同要签好
小吴跳槽后进入某公司任理财经理,公司口头答应其月薪3万元。小吴干满1个月后,公司竟然以暂时资金紧张为由拖欠工资,声称下个月一起发。可第二个月小吴仍未拿到分文工资。随后,小吴以拖欠工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由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经仲裁机构调解,小吴只拿到了5000元工资。
点评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是劳动者维权的有力武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在签约时,应当把合同条款看清楚,注意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不能什么条件都答应,拒绝签“霸王合同”“阴阳合同”。面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的做法,劳动者应当立即要求纠正或者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忍气吞声,一旦劳动权益真的受侵犯时,维权会很艰难。
证据材料要收好
曹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机床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费等。庭审中,曹某提交一份机动车登记信息,欲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庭经审理查明:曹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系某重型机床配件公司所有,而非某机床公司所有。由于曹某无证据证明自己与某机床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故被仲裁庭驳回各项诉请。
点评
在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收集和保存好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就尤为重要。结合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劳动者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材料:(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六)其他证据材料,如押金条、罚款单、单位利用社交媒体布置任务的记录等。
时效期间要记好
颜某于2021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该公司一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7月底,颜某递交辞职书。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颜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因被拒绝,颜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庭审时,某公司提出颜某的诉请已超过仲裁时效,应驳回其诉请。劳动仲裁机构支持了公司的抗辩。
点评
时效十分重要,如果主张权利时超过时效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有理也会输掉官司。在索要双倍工资或者遇到辞退、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时,如果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一定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另外,如果凭工资欠条讨要工钱,则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劳动者可以在3年内直接向法院起诉。
申请双倍工资的1年仲裁时效,是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1年届满次日起开始计算的。本案中,颜某在公司工作两年后辞职时,才诉请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显然已经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机构自然不会支持颜某的诉请。
(作者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