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发稿时间:2024-06-11 15:53:00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石家庄6月9日电 (记者马晨)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中级、高级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