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辽宁有“十一条”!
发稿时间:2024-10-10 15:02:00 来源: 辽宁日报
原标题: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辽宁有“十一条”!
辽宁日报记者 王笑梅
“爱心驿站太实用了,这里提供的服务都是我们最需要的。”刚刚送完一单快递,顺丰快递小哥郑文哲一头扎进设在本溪市明山区博林小区的爱心驿站,歇歇脚,喝口水。
近年来,以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为主体的新就业群体日渐壮大。我省高度重视对这一群体的关爱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并实施了建设“爱心驿站”、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关心关爱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政治引领、关心关爱和团结凝聚,我省出台《辽宁省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着力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新就业群体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不断提升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措施》明确提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两新工委要牵头并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质量,严格落实党费拨返、税前列支等政策要求,为新兴领域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措施》提出多项帮扶慰问、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劳动者的具体举措。其中包括紧密结合新就业群体流动分散特点和实际需求,推进新就业群体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免费义诊及心理咨询等活动,面向新就业群体中的女性及家庭开展法律、家庭家教、护理等宣讲;建设、升级一批“爱心驿站”“暖新食堂”“司机之家”等服务平台(站点),切实解决“吃饭难、饮水难、休息难、如厕难、停车难”问题。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强化职业培训服务,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劳动社会保障,有效化解职业风险方面,《措施》提出,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持续推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推行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即时配送企业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避免因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规范平台经营行为,测算并公布属地合理派费水平,推动平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措施》对健全诉求办理机制,依法畅通维权渠道也作出安排。如建立“一行业一法律帮扶团队”工作机制,为生活困难新就业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指导平台企业完善骑手申诉机制;深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等。
同时,《措施》注重积极培育、大力宣传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新就业群体的社会荣誉感。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有6261个“爱心驿站”“红色的士驿站”“司机之家”等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们打造“温暖港湾”。各级工会开展“送温暖”“送清凉”活动225场,慰问服务新就业群体4万余人。组织新就业群体劳动者参加一线职工疗休养17次,赠送新业态互助保险8385份。各级快递行业党委联合卫健委、妇联等单位为快递员免费体检和义诊6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服务1万余人次。推动快递企业出台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稳定末端派费核算以及职业培训等相关政策93个,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等覆盖4万余人次。